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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鄱阳县凰岗镇村民反映,镇辖区内有一座危桥,随时有坍塌的危险,记者和鄱阳县水利局联系并反映情况时,遭多部门推诿,其中一名建设管理股程股长竟称没有公车没办法下乡。(4月23日人民网)
当群众从危桥下面走过,亦或者是从危桥上面走过,心中的惶恐可想而知。修路架桥,本是政府有关部门的主要职责,当出现危桥时,需要做的应当是第一时间进行维修,降低风险隐患,让群众感到安全,为公众出行提供方便。然而,党中央全面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落实的今天,一些党员干部竟然针对群众的问题反映置若罔闻,甚至以公车改革造成无车可用没法下乡,公车改革成为了懒政怠政不作为的“挡箭牌”,这种现象实属不应该。
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启动到形成制度化常态化落实推动,中央对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高度重视,一个又一个政策、一项又一项措施先后出台,意在通过对广大党员干部思想净化、教育引导、严格党纪、作风改善,真正展示党员干部为民服务、为事业发展的良好形象。然而,鄱阳县水利局一名建设管理股程股长这样的行为,与党的服务宗旨是背道而驰的,与群众殷切盼望是相悖而行的。一面是群众对修复危桥的翘首以待,一面是有关责任部门的推脱责任,形成了“冰火两重天”的状况,伤害的是群众感情,影响的是政府公信,损害的是党的形象。
往往是这样的事件被新闻媒体曝光之后,就能够得到及时解决。换一个思路,这些涉事部门和相关人员对于新闻媒体曝光还是比较忌惮的,归根结底,还是害怕一旦被曝光而被上级追究责任。那么不妨换一个角度,如果这些部门接到群众提供的信息之后,第一时间核实、立即马上行动,将危桥及时修复,通过“立即办”“马上办”的状态,把一座危桥变成连接党员干部与广大公众之间感情的“桥梁”,那么相信得到的将会是广大民众的一致点赞和充分好评,为什么非要等到新闻媒体曝光之后才能够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被动进行整改修复呢?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就应当有“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精神状态,而“无车”可用仅仅是一个借口,意在为自己的不作为找理由,但是为人民服务的事业,绝不能因为“无车”而“怠慢”,这应当成为一种自觉、一种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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