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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拨来的钱就是‘唐僧肉’,能吃一口就吃一口,纪委查不到我!”说这话的是河南省新县卡房乡何山村党支部原书记吴成福。该村位于大别山腹地豫鄂交界的深山里,距县城100余公里,被称为新县的“小西藏”。吴成福担任村党支部书记20余年,在村民眼里是不折不扣的“一霸手”。最终,吴成福因骗取水库移民款和民政优抚金被县纪委开除党籍。(5月2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上面拨来的钱就是‘唐僧肉’,能吃一口就吃一口,纪委查不到我!”好肥的胆子,好“嚣张”的村干部!安置家属套取惠民资金、为妻办理烈士后裔冒领优抚资金、编造虚假材料、私盖公章、举报箱形同虚设无人敢报、对纪委巡视组明目张胆地威胁,如此恶迹斑斑的“一霸手”,还是情系群众的人民公仆吗?还是为民做主的“青天衙门”吗?
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我国农村实行村民自治制度,在特殊时期确实发挥了积极作用,使得农村发展蒸蒸日上,但到了现阶段,村民自治使得村干部有了“土皇帝”一样的绝对权力,“一言堂”“一支笔”“一伙人”等现象普遍。试想大量惠农资金如流水般在这些人眼前流过,他们轻而易举就能中饱私囊,而且由于监管失范,很难被察觉,更是让他们“胃口与胆量齐飞”,这种情况下再谈把国家的实惠福利落实到村民头上无异于痴人说梦。
惠农资金本是农村群众的救命钱,却成了基层干部的“盘中餐”,不知养肥了多少“村蝇乡鼠”,整治农村这一行政末端的贪腐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我们都知道,村官作为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形象代言人”,应该时刻牢记党和国家的重托,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把人民群众的事情解决好,积极为他们谋福利,带领村民走上致富之路。而不是通过手中的权力对村民进行欺骗和压榨,更不能因纪委调查而威胁报复。
笔者认为,此类事件的频频发生向监管部门敲响“警钟”,“最后一公里”腐败应及时喊停。相关部门要狠刹基层干部“拿村长忒当干部”极端思想,避免“职务之便”助长“人民公仆”走上“贪腐之路”。同时加大监管力度,拓宽监管手段,打通群众监督的“任督二脉”,将民意作为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管手段,有效地督促基层干部摆正心态,修行善道,为民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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