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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义》这部电视剧持续热播,观众们对剧中反腐倡廉的情节津津乐道。尤其是在前两集中,一名处长在短短4年里贪污受贿2亿多元,这让观众们感到震撼。虽说电视剧的情节大多是虚拟的,但在淮北市烈山村,就曾有过一名“巨贪村官”。据检方起诉,18年里,他将村集体资产通过各种渠道转移、侵吞,变为私有,涉案金额高达1.5亿元。曾经远近闻名的富裕村,现在一片萧条。(5月8日中安在线)
又一起小官巨腐!一名小小的农村党委书记,竟然也有如此大的贪腐胆!不仅安插“亲信”霸占村办集体煤矿、勾结黑社会暴力拆迁、与妻子假离婚转移财产、烧毁账本销毁犯罪证据,更为了对抗调查而潜逃美国,如此“公仆”,要他何用?十八年精心“布局”,上结关系网、下贪集体财,真是令人心寒至极。
“小官巨腐”缘何屡禁不止?笔者认为,若权力不受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在基层,一些村两委干部“手握重权”可谓霸气十足,在他们面前法律法规如同白纸、监督管理体制形同虚设,公款就如同自己的私房钱,使得手中的权力成了脱缰的野马。另外入口不严、家族式“村官”屡见不鲜,一把手演绎“一霸手”层出不穷,他们怀着“天高皇帝远”的侥幸心里,抱着“挺而走险”的态度,自认为“不捞白不捞”,认为没有被发现就可安全着陆。
村官巨贪十八年才被查,折射出“上有保护伞、下有家族势力”的腐败怪圈着实存在。试想,对一名小小的村干部违纪违规、贪污腐败行为,若上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部门要来查处,那还是小菜一碟的事。但是若有上一级主要领导的权力干预,那就不是简单的事了。更何况,这些“一把手”不仅与其串通一气、谋取私利,更是自上而下地形成了“进,可分食公共利益,好处均沾;退,可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的腐败圈子。
天网恢恢,他的贪腐算盘终究没有逃脱“法眼”,如今接受惩罚也算是自食其果。村官虽小,却不是反腐败的死角;权力虽微,亦不是任性妄为的借口。唯有运用法治思维和制度手段,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才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倒逼村官斩断贪念、管住权力,敬畏法纪、主动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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