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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立法列车,今年将驶上快车道。《法制日报》报道,今年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将增设网络保护的章节。与此同时,酝酿多年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今年有望出台。这两个立法信息无疑让人振奋,从源头扎紧制度的篱笆,让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真正有法可依,对青少年健康成长意义重大。(据7月10日人民网) 90%的中国儿童在日常生活中接触互联网,其中城市儿童触网率几近95%。目前我国年龄低于10岁的网民已超过1800万,未成年人上网人群已经过亿。56%的儿童初次上网的年龄低于5岁,一些孩子对平板和电脑的使用技巧,甚至超过家长。 近年来,网络“双刃剑”作用日益明显。一方面,网络可以传播正面声音,宣传科学文化知识,迅速反映社情民意,进行社会监督;另一方面,网络作为“自媒体”,也会使非理性声音、诈骗及色情等有害信息大面积传播。现有管理手段已难以适应,这对网络信息安全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成了新的威胁。 在当前保障措施相对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家长的作用非常重要。家长一定要充分了解自己的网络使用情况,最好在孩子即将接触网络接触手机时,就事先跟孩子建立好一个网络使用的规则。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主管部门应该要有更大作为。在此之前,主管部门主要采用“游戏版号”的方式进行监管。此外,从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和健康成长视角出发,主管部门应主动为之,这有利于明确家庭、学校、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方责任。建立统一平台,对未成年人用户进行有效识别。在各企业既有的防控措施和家长守护平台基础上,建立“一站式”的未成年人网络使用管理平台,对孩子上网进行个性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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