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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5日上午,杭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一起于2018年7月30日,因穿拖鞋驾驶小型越野客车造成五人死亡,多人受伤且社会影响十分恶劣的交通事故。经事故责任认定,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一起“穿拖鞋驾车致使5人死亡多人受伤”的案件,最终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7月16日来源:人民网)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对穿拖鞋驾驶员如违反规定将被扣除2分并处以一定罚款。无带凉鞋、拖鞋和高跟鞋这些性质完全一样,穿着驾车十分危险。在行车中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驾驶员极易操作失误,造成交通事故。 一场堪称“因拖鞋引发的悲剧”,在事件发酵近一年的时间里终于尘埃落定。这一结果有人说判的太轻了,时隔多年打自己老师的那位因“一巴掌”就判了一年半,难道五条人命就如此“廉价”么?更多更深的庭审细节不用我们去披露,亿万世人关注的这场交通事故,法庭如此宣判肯定是有法可循、有理可依。 不是“拖鞋躺枪”,是“敬畏心”的严重缺失。如果真像大众所认为的那样“那人如果不穿拖鞋就好了”,难道完全是“拖鞋”的错吗?开车中接打手持电话、不系安全带、不打灯转向边线、见缝插针强行变线、不礼让行人等等,在你我身边司空见惯,因这些个“小侥幸”“不在乎”,相信每天在各个城市的大街小巷都上演着无数不同程度的类似交通事故。 也许陈某穿拖鞋开车并非是造成意外的主要原因,但“穿拖鞋开车”确实是不可忽略、不可原谅的主观过错。心态的不端正、法律观念的淡化、遇事的不冷静才是众多类似惨案的“罪魁祸首”。同时建议交警在对不文明驾驶查处时,加大对不文明穿戴的查处和惩罚力度,让驾驶人像对待“酒驾、醉驾、闯红灯”一样不敢冒犯跟触碰。 开车在路上没有“侥幸”,时刻谨记最重要的就是要保持一颗敬畏之心,“老老实实做人,本本分分开车”。每一次的驾驶都是一次生命的旅行,遵循交通法规、安全谨慎驾驶,是对他人性命负责更是对自己生命、家庭的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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