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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廉洁岚山”微信公众号上,一则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黄墩镇财政所原副所长李甲磊因挪用公款1690余万元被判刑的消息,在当地引起不小波澜。(7月25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据介绍,2018年2月,岚山区委第五巡察组对该区民政局党组延伸巡察发现,黄墩镇民政办账户在2016年10月收到一笔从个人账户上转入的5万元收入,记账凭证上标注为上级拨付的台风救灾款。区委巡察组随后将其作为问题线索转交到区纪委监委。纪委监委居然由此挖出了黄墩镇财政所原副所长李甲磊挪用公款1690余万元的犯罪案件,这确实是让人始料未及的。 一个小小的镇财政所副所长,居然挪用公款高达1690余万元,如果不是该区民政局党组延伸巡察,其问题可能还会推迟曝光,给国家财产造成更大损失,这背后暴露出的多重问题,必须引起当地党组织的高度重视。 惠民资金使用要严防“跑冒滴漏”。李甲磊问题的曝光,源于一笔5万元的台风救灾款。从媒体介绍的情况来看,这5万元本是2012年上级民政部门拨付给黄墩镇的台风救灾款,到到账后却莫名其妙地失踪了4年。灾难无情人有情。政府关心受灾群众,拨付资金,助他们战胜困难,地方党委政府应该保证把这些钱用到该用的地方上去,以保证其发挥最大作用。然而让人遗憾的是,5万元的救灾款,无缘无故失踪,却没有引起任何部门和单位的重视,这确实是让人遗憾的事。如何防止惠民资金使用的“跑冒滴漏”,这就显得尤为重要。 财经制度岂能形同虚设。财政所肯定会有财经制度,以防止相关人员滥用权力,贪污挪用。但从媒体介绍的情况来看,黄墩镇财政所的财经制度是形同虚设,时任会计的李甲磊在财政资金的支取上,可谓畅通无阻。无论是他公款私存赚取利息和代办费后,再还款平账;还是挪用公款购买理财产品、借给他人使用,似乎都没有受到监管,也似乎没有谁去认真管理,这无疑助长了李甲磊的私欲,让他把公家的钱当成了自家的金库随意使用。 监管的“牛栏关猫”。镇财政所官员的权力不大,但在财政资金的使用上,却有着说一不二的权力,如果监管不到位,他们完全可能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近年来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贪污挪用财政资金的案件是时有所闻,这无疑在告诫乡镇党委,一定要强化监督,决不能再出现监管“牛栏关猫”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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