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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则新闻引发网友热议。21日中午,昆楚高速公路昆明西收费站一群青少年手举旗帜或牌子,欲在高速公路搭乘车辆。据悉,他们是一个培训班的学生,上高速是为了参加一次培训体验活动——搭顺风车从昆明至大理“穷游”。(7月24日 光明日报) 看到“青少年高速拦车”的新闻,不禁为他们捏一把汗。事实上,这种“离谱”的行为不仅存在很大的安全风险,还违反了道路安全的相关法律,更有妨碍公共安全之嫌,实不可取。 “穷游”对大众而言已经不是一个新鲜词汇。穷游倡导花最少的钱享受最大的快乐,但前提条件必须为合法和安全。显然,用“高速拦车”的方式出行方便、节省开支,不仅违背了安全性原则,更与“穷游”的概念背道而驰。 培训机构打着“挑战生存穷游”的旗号,目标对准“旅游小白”,为了达到商业目的采取各种“过激”手段。试想,家长们真的放心把孩子交给这样的培训机构吗?培训机构又将学生的人生安全置于何地? 整个“荒唐”事件最终以“交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收尾,但我们应该意识到,仅仅的警示教育似乎并不能起到“杀鸡儆猴”的效果。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条规定,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这条规定几乎已成为人人皆知的交通安全常识。因此,鼓动学生高速上拦车穷游,完全是一种高度不负责和违法的行为,相关部门亦应给予培训机构相应惩罚,才能“防患于未然”。 在高速拦车,不仅违反交通法规,还涉嫌妨害公共安全,贫穷不是违反规则的理由,挑战更不是僭越法律的借口。因此,只有督促培训机构真正把学生的安全放在心上,不以“挑战”为噱头,才能最大限度地防范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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