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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不是要“辛苦费”理由

2022-09-07 13:12:53    来源:东北新闻网 分享到:

  “每人2000元,村支两委6名成员人人有份……”2年前,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仙人湾瑶族乡简家湾村村支两委成员,用集体产业分红所得资金给自己发辛苦费,现如今竹篮打水一场空。(9月6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简家湾村村支两委成员敢私分集体资金当作“辛苦费”,合理的原因似乎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们认为自己工作辛苦。他们认为,合作公司承担的工作量不多,很多工作都是由村干部完成的,大家很辛苦。在他们看来,辛苦了,获得一些“辛苦费”也就理所当然。

  俗话说:“村官不算官,硬扛半边天”。村级党组织作为基层治理的末梢神经,面对纷繁复杂、量多面广的工作;村干部作为村民选举出来的带头人,肩负着村民的信任与期望,责任重大。很多村干部为了村里的发展,放弃了在外务工、回避了赚钱的机会,在基层农村第一线兢兢业业为村民服务,他们的辛苦付出,人民群众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辛苦不是要“辛苦费”的理由。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今天,基层干部还想过“一杯茶、一张报纸,一坐一整天”的日子是绝对不可能的了,村干部同样如此。每一名村干部自当选之日起,就肩负着服务群众的职责,干好工作是本分,跑上跑下、忙里忙外是常态,干不好工作就是失职。在简家湾村实施的100亩“稻+鱼”项目是村集体项目,做好相关工作本就是该村村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以为辛苦一些,就以“辛苦费”为名,私分集体资金作为“劳动报酬”,这显然是在替贪腐找借口,大错特错。

  基层微权力虽小,但事关取信于民。对基层“微腐败”姑息纵容,就会产生“一窗不补,百窗必破”的“破窗效应”。私分集体资金当作“辛苦费”,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的获得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惩治一起,维护和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作为一个村干部,理应用自己的“辛苦指数”去换群众的“幸福指数”,以为自己辛苦了,就私分集体资金当作“辛苦费”,必定会受到党纪国法的惩治。

  (作者:李瑛)


责任编辑:宋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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